第一章 总则
数学竞赛一直伴随着我们的学习当中,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东西,大学生数学竞赛更是充分体现了这一作用。
第一条:数学竞赛协会是在肇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学院党总支部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自主成立的一个具有研究性质的学术型品牌学生社团;协会拥有自主权。
第二条: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第三条:本协会以“刻苦钻研,追求极限”为精神,以培养、提高数学竞赛爱好者的数学竞赛技术水平和灵活运用数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为目标
第四条:本协会以“热爱团队,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追求卓越”为工作方针,以“导师指点、同学互促”为活动形式。
第五条:本协会以“为我校广大数学爱好者提供交流、竞技和学习的空间,致力于我校社团建设和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生活,并为我校数学竞赛的发展做出贡献,致力于建设成我校数学竞赛人才输送基地。”为基本任务。
第六条:本协会最主要的目的是,为我校培育出更多更优秀的数学竞赛人才,组建队伍参与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体现我校数学实力,为学校带来更多荣誉。
第二章 名称与宗旨
第一条 协会名称: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竞赛协会
第二条 协会宗旨:
提高学生们的数学思维能力,为数学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让更多的人了解数学竞赛,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数学竞赛中。
第三章 活动方式
数学竞赛协会特色活动
1.不定期邀请专业老师或相关人员开设专题讲座;
2.采访竞赛指导老师、及在竞赛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同学,与同学分享他们的经验及技巧;
3.请在数学研究中有独特见解或有所创举和新的研究成果的教师、教授等作为竞赛协会的特邀老师,请他们给予指导和引荐;
4.举行数学竞赛竞赛,数学知识问答,帮助成员了解数学发展史及中外名数学家等一系列与数学有关的内容,而且还可以在其中与国外一些学术进行对比,提高同学们对数学领域的了解及其对数学的兴趣;
5.各干部做好带头作用,参与竞赛,宣传竞赛,定期组织会员进行培训;
6.数学竞赛服务于考研,考研者可以得到一些考研的动态,因为其中题的难易程度较于考研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可以让一些考生即在其中提高自己的数学水平,也同时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7.定期开展数学培训交流会及数独兴趣小组;
8.组织联谊活动。
第四章 负责人、组织结构与权限
第一条 组织制度
本协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团体。
1.会员个人服从协会组织,全体会员服从协会全体会员和协会理事会决议;协会所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2.协会理事会选举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个人申报、材料考核、公开演讲的选拔方式,产生候选人名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正式选举。
3.协会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于重大问题都要由协会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理事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分工和决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4.协会保障一切会员行使其权利及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条 协会机构设置
1.协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作为本协会决策机构,决定协会的各重大事宜。理事会每届任期一年,在全国数学竞赛比赛后进行换届。
2.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下设办公室,活动策划部,科研部
3.会长及各部部长为常任理事,均应由思想先进、工作热情负责及能力强的同学担任,负责管理协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协会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一)会长职务
1.对院团委的指示精神进行贯彻实施,定期向院团委指导老师汇报工作。
2.审定与支持组织机构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
3.对各组织机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审和考核,对晋升和改派工作干部提名,授权审查不合格的干事,以便理事会讨论予以撤消其职务。
4.代表协会参加各种典礼性质的仪式,代表协会参加各种公共活动。
5.主管各部门的人员思想培训和工作培训。
(二)副会长职务
1.配合会长开展各项工作。
2.积极配合会长审定与支持组织机构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负责管理相应部门的全部事务。
3. 负责处理数学竞赛协会日常事务和协调各职能部门间的工作
4.主持各种总结会议,推动协会进步。
(三)办公室:
1.负责向协会各部门人员发布通知,人员的联络;
2.各种会议人员签到,主持会议,会议记录与资料存档;
3.负责各部门的费用核对与报销;
4.负责各部门的总结整理,将经验或好的活动形式以纸质形式存档;
5.保管或留底各部门的各种活动方案和工作手册等资料;
6.协会各部门通讯录及工作证的制作;
7.负责会员的报名与登记,对会员资料的收集与存档;
8.管理协会各种宣传媒体(Q群,网站,微博,邮箱),负责各项会议、活动的拍照,并以此进行宣传。
(四)活动策划部:
1.协会活动的通知工作和宣传工作;
2.负责协会各种(非学术培训)活动的策划和宣传工作,安排人员落实活动工作;
3.收集会员参加活动后的各种意见,对协会的各种意见,并对各相关部门反馈;
4.管理会员,处理会员与会员,会员与协会之间的矛盾,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5.负责各种联谊和交流活动。
(五)科研部:
1.负责协会竞赛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征订竞赛相关书籍;
2.推广数学知识及竞赛在生活中的应用;
3.负责本协会期刊或报纸的制作,向会员进行宣传各种活动或参赛的结果;
4.定时更新本协会的数学竞赛网站内容,将相关资料分享给会员;
5.寻找社会上实际问题,组织人员探讨解决方案,通过帮助社会解决问题赚取资金支持,提高本协会的影响力;
6.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会员进行培训;
7. 联系老师进行授课培训;
8. 会员能力的考核及各种竞赛选手的推荐与选拔工作。
第一条入会条件: 凡肇庆学院在校生,承认肇庆学院数学竞赛协会纲领和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并在其中认真学习,努力工作,自愿出席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的同学,可以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的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二)享有本协会内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参与本协会的建设,监督协会干部、监督会章执行的监督权,向协会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四)在本协会中表现优秀的同学,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数学竞赛竞赛;
(五)有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三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 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如有特殊原因晚到或缺席,应向协会主要负责人请假,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会员,认为是自动退会;
2. 每个会员应认真完成每次布置的数学竞赛题目,并在活动中积极参与讨论,以及参加组织的模拟竞赛测试;
3. 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监督协会干部,监督会章执行;
4. 捍卫协会利益,维护协会良好形象;
(二)加强集体意识和纪律观念,服从协会的一切活动安排;
(三)认真学习数学竞赛理论知识,积极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四)宣传数学竞赛协会,扩大其在学生中的影响,激发大家的参与热情;
(五)协调好本协会内队员的关系,互相交流完成任务。
第四条 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必须报经理事会批准。
第五条 无特殊情况,一年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即为自行退会。
第六条 会员如违反国家法律和本会章程,由理事会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
第七条 每一个会员,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本协会活动和会议的特殊会员。
第八条 会员退会参照本章程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执行。
第六章 财务与财产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经费管理,协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由办公室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 各项活动开展前一星期,活动负责人在计划的基础上详细列出开支项目及预算金额,交由理事会审核同意后,经指导老师批准方可购买;
第三条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活动负责人应向理事会提交经费决算(附经费预算),就经费运行及使用情况做出汇报,交由办公室报销。;
第四条 凡需购买办公宣传用品的部门,必须由部长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同意、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五条 购买物品必须严格依照申请书所列项目,物品单价必须详细准确的填写,不得人为改动,若发现单价有差或所购物品超出申请范围,将追究经手人的责任;
第六条 入账报销票据一般应是正式发票,收据应盖有正式销售商家印章;
第七条 报销单必须有经手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以自筹为主,含学校与学院拨款、社会资助及各种合法渠道的劳动所得。
第七章 奖励条例
第一条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参加数学竞赛培训可以奖励相应学分。
第二条 推荐参加全国数学竞赛、国际数学竞赛竞赛,获得省级、国家级奖金及证书奖励。
第三条 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会员”“优秀学生干部”,经各部推荐,社团委员会讨论通过,由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协会终止任何活动,须经理事会全体会员决定。
第二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5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向理事会提出,院团委审批,并交给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协会理事会。
第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上一条:肇庆学院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下一条:数学竞赛协会学员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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