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严格以学生综合表现、新生高考入学成绩和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作为依据。
2.学生本心网页下载),并自愿签订“道义契约”;各学院将拟获助学生名单及其入学成绩单复印件于2012年10月25日下班前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无异议者报仲明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
2012年度全校共18名,参考二级学院2012级困难新生的人数比例及外省学生分布进行分配,具体分配见附件。
附件:1.仲明助学金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表;
2.《仲明助学金申请表》。
3.道义契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10月22日
肇庆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
学工部(处) 【2012】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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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肇庆学院“仲明助学金”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 “仲明助学金”是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捐资设立,用于资助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根据仲明大学生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评选2012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评选2012年仲明大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条件 1.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为人诚实守信,富有爱心。 3.品学兼优,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高考总成绩本科达到上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专科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或高考成绩在今年录取的本专业中位居前25%(术科类考生按术科成绩位居百分比和文化科成绩位居百分比取平均值;省外生源根据该省录取分数,按上述办法计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愿意签订并履行仲明大学生助学金“道义契约”。 5.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郑重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到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6.对符合以上条件者,受灾地区学生可优先考虑。 二、评定资助 “仲明助学金”获得者资助3000元/人。 三、评定与发放 1.“仲明助学金”的评定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助学金的 |
上一条:提高大学生信用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方面的事例 下一条: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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