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院学员的学习特点,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特拟定金融数学与统计协会学分考核评定方法,具体如下:
1.对于本协会部委以上成员,考核方法为:由协会部长级别以上干事组成考核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评定等级为合格以上者,上报协会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给予全部两个学分。
评定标准为:
(1)协会例会的出勤情况是否良好?
(2)是否积极负责地对待每次活动所分配到的工作?
(3)是否给本协会带来积极的影响?
(4)是否与协会内部部委和谐相处,互帮互助,团结合作?
(5)是否有中途随意退出协会的行为?
2.对于本协会的其他学员,我们主要根据其参与本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专业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和其出勤情况等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凡参与本协会学员大会者,给予0.5学分。
(2)凡参加本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课程次数超过学年总次数三分之二者,给予1学分,对于参加相关培训课程次数未超过学年总次数三分之二者,每参加一次给予0.2学分,但参加培训课程学分总分不得超过1学分;
(3)凡参加本协会组织的相关专业活动次数超过学年总次数三分之二者,给予1学分,对于参加相关专业活动次数未超过学年总次数三分之二者,每参加一次给予0.3学分,但参加活动学分总分不得超过1学分;
(4)凡参加本协会组织的三大模拟考试者(证券从业资格模拟考试,会计从业资格模拟考试,统计从业资格模拟考试),每次给予0.4学分;
(5)凡参加本协会组织的相关专业活动及三大模拟考试获奖者,给予1学分;
(6)全体学员所获学分期末进行累加,对累加满2学分学员或超过2学分者,以2学分计,对累计学分未满2学分者,以0分计。
金融数学与统计协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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