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教学(数学)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肇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订“学科教学(数学)”专业方向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二、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进行,数学与统计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监督本学院“学科教学(数学)”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拟录取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与比例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需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参照教育部划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执行。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统一线下进行,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一)笔试
笔试科目:初等数学研究,包括初等代数研究与初等几何研究,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小时。
考试大纲:见附录1。
参考数目:《初等数学研究》(第一版),叶立军著,科学出版社,2020年。
(二)面试
满分100分,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素质,以考生抽题回答和导师提问的方式进行。其中:
1.外语水平(满分20分):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口语表达及专业英语水平;
2.专业基础(满分3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基础、基础知识的掌握及应用程度;
3.综合素质(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基本技能、专业素养、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五、资格审查
考生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规定提供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六、调剂
(一)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具体接受调剂的专业及名额以“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为准。
2.调剂要求:(1)学院将根据“学科教学(数学)”专业方向的缺额情况,综合考虑“调剂服务系统”中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初试专业科目、专业背景以及其他体现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择优遴选。(2)复试前,如已通知复试的考生已接受其他学校调剂或其确认不参加复试的,不再保留其复试资格。如需补充调剂,只在现有调剂库内进行遴选。(3)复试后,尚有缺额将重新开通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开通系统前不清空库内考生信息,直至本专业完成调剂。学院不再单独发布调剂公告和系统开放公告,以“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息为准。
3.请考生密切关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查看并确认回复相关信息,如未在系统中及时确认接受调剂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调剂资格。
4.调剂考生同时申请并接受不同学科专业调剂的,只能选择确定参加一个学科专业的复试。
(二)确定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原则
1.符合“学科教学(数学)”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即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如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年限等。依据我校 2023 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学科教学(数学)”专业方向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2.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学科教学(数学)”(专业代码045104);
3.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初试成绩须达到350分及以上;
4.遵循如下两个原则来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1)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原则;(2)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的考生优先原则。
七、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评定及权重:
(1)复试成绩评定:笔试科目成绩占40%、面试科目成绩占60%。
(2)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40%,保留两位小数。
3.复试成绩公布与复议:复试成绩将通过网络或电话等方式进行公布。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进行复查。申诉电话:0758-2751331。
(二)拟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拟录取名单的确定。根据招生总规模、分专业招生计划、初试复试成绩,兼顾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择优录取。
(1)按照复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和调剂分开排序),并以第一志愿优先为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按初试科目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审核不合格、身心健康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3.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研究生院和数学与统计学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入学复查。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 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本工作方案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省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 址:肇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304室
联系电话:0758-2751331,
邮 箱:191847505@qq.com,
联 系 人:闫老师
肇庆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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