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肇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本着坚持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特制订学科教学(数学)方向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二、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进行,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纪检人员参与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监督本学院“学科教学(数学)”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
三、复试资格
(一)复试分数线
1.普通考生:不低于教育硕士专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总成绩低于教育硕士专业国家分数线总分60分内(含),单科成绩不设限。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1.2。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复试名单。如上线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120%,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关于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试合格者;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
四、复试内容
复试统一线下进行,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一)笔试
学科教学(数学)专业笔试科目: 初等数学研究(包括初等代数研究与初等几何研究),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小时。
参考书目:《初等数学研究》(第一版),叶立军著,科学出版社,2020年。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加考《复变函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两门课程,请此类考生在复试前与数学与统计学院联系。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长为每科2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一般包括外语水平(20分)、专业基础(30分)、综合素质(50分)等三部分内容。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1.外语水平
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口语表达及专业英语水平,以问答的形式进行。
2.专业基础
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以现场抽题,口头作答的形式进行。
3.综合素质
主要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以问答的形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五、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二)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三)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交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五)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
(七)其他附加复试材料。
考生须在复试前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且在复试过程中保持诚信。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一旦发现复查不合格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学籍;若情节严重,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
我院学科教学(数学)方向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调剂考生,并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提前对外公布。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将于4月8日开通,请考生及时关注肇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一)成绩计算
第一志愿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公布与复议:复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进行复查。申诉电话:0758-2751331。
(二)拟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兼顾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择优录取。
(1)按照复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和调剂分开排序),并以第一志愿优先为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标准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初试标准分均相同时,按初试科目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审核不合格、身心健康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3.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研究生院和数学与统计学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入学复查。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有关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研究生层次)专项计划复试与录取工作。
根据《肇庆学院2025年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研究生层次)专项计划公告》(网站链接:https://yjsc.zqu.edu.cn/info/1425/2641.htm),切实做好我院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复试与录取工作。
(1)学科教学(数学)该项计划数为2人,定向地点为广东省德庆县和四会市,专项计划专项专用,不能挪作他用,考生最终只能在限定定向区域中选择1个地区。
(2)根据总成绩的高低,征询考生拟录取意愿(包括选择非定向、定向及区域),依次自愿选择定向区域。考生一旦选择确认定向区域后不得更改,否则不予录取。
(3)若考生被录取为定向考生,拟录取公示期需签署定向协议;若不签署协议,则取消录取资格。
在拟录取过程中,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相关计划空缺作如下处理:非定向类别计划空缺,则将相应的计划由候补录取考生递补;定向类别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将相应的空缺地域定向指标作为候补录取考生递补或下一批次复试计划,其他已确定定向区域的考生将不再进行调整。
八、本工作方案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省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九、咨询与申诉
(一)咨询方式
地 址:肇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304室
联系电话:0758-2751331
联 系 人:苏老师
(二)申诉方式
肇庆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58-2716180
电子邮箱:jjjc@zqu.edu.cn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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